永忍堂張宅

永忍堂張宅

永忍堂張宅

位于城區(qū)南涇堂42號,系清同治間以同知銜兩浙金山場鹽課大使、邑人張治所建的居宅,名“永忍堂”。其長子毓禾及次子太常寺博士毓干先后居此。系清代建筑,宅坐北朝南,共有四進。第一、二進布局上成四合院式。第三進為大廳,硬山頂,通面闊5間22.7米,通進深11.5米,設(shè)前翻軒,花崗石柱礎(chǔ)。第四進為兩層樓房。于1982年11月公布為常熟市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