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會館

永州會館

永州會館位于洪江區(qū)巫水路獅子樓1號,坐西朝東,占地面積350平方米,為永州東邑八縣所建,亦稱“濂溪宮”,系兩進三開間木質穿斗結構的兩層樓房,屋內有天井,四周有磚墻,一進二樓額枋刻有“永州東邑”、“萬豐老?!钡茸舟E,會館大門內外磚墻上還鑲有兩塊規(guī)約古碑,左后墻鑲有墻垣界止石碑,整個建筑結構緊湊,布局合理,具有多功能特點。房屋面闊三間,采光和通風效果極佳,橫梁上刻的“永豐老?!奔按箝T內外的兩塊碑刻,真實地記載了樓房的建設情況和會館的規(guī)約制度,對研究清代商業(yè)會館的行規(guī)館約具有較高的實物考證價值。

據調查,永州會館始建于清光緒十三年(1887),由永州東邑等八縣商人集資修建,并在房屋左墻上鑲墻垣界止石碑:“永州濂溪宮”。初作客棧,后為會館,為僑商歲時歡聚之地。光緒丙午三十二年(1906),永州八縣對房屋進行重修,新建大門右邊房屋1間,并在二進額枋上刻“光緒丙午重修”字樣。民國13年(1924),會館職首為加強房產管理,組織八縣商人商議,特制定《永定規(guī)約》3條,嚴禁隨意租、賣房屋,并刻碑《永定規(guī)約》、《永垂不朽》兩塊,分別鑲在大門內外的磚墻上。1958年,此屋政府收為公房,由房管部門管理,市民租住。

“會館”是明清時期特定歷史條件下產生的一種社會現象,洪江當時雖是會同縣轄的彈丸小鎮(zhèn),但全國竟有10省20府80余縣,先后在洪江建立會館,這一歷史現象在全國尚屬罕見。永州會館正是這種現象的實物見證,它集客棧、會館、經商、娛樂于一體,是綜合性活動場所,其建筑結構布局合理,功能齊全,風格別致,手法細膩,額枋題記和碑文石刻保存完好,為研究明、清商業(yè)會館的發(fā)展狀況、歷史背景及其管理制度和地方建筑文化提供了重要的實物資料,具有較高的歷史研究價值。

永州會館自修建以來,商人們一直把保護管理工作放在首位;永州會館收歸政府后,統(tǒng)一由房管部門保護管理和修繕;2002年洪江區(qū)管委制定了洪江古商城保護方案,并將永州會館納入保護范圍;2003年9月永州會館被公布為洪江區(qū)重要文物保護點,由區(qū)文管所負責監(jiān)督保護。保護范圍:以會館墻基為起點,東至14米處,南至30米處,西至13米處,北至25米處。建設控制地帶:四向各至保護范圍外50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