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賀墓

霍賀墓

1973年3月,網(wǎng)疃莊小礁山北麓發(fā)掘西漢晚期霍賀墓。海州區(qū)是連云港市的一個區(qū),漢代曾在此設(shè)置朐縣,屬東海郡。網(wǎng)疃莊位于海州東門外,分布著龐大的漢代墓葬群,霍賀墓為其中之一。

墓為豎穴土坑木槨,夫妻合葬,男棺放置槨正中,女棺在其右(北)側(cè),均為頭東腳西。骨架保存較好,經(jīng)鑒定,男墓主年齡約在70歲上下,女性則在40歲左右。

隨葬器物共90余件,大部分保存完好。按質(zhì)料為可分漆器、竹木器、金屬器、陶器等。漆器26件,有食奩、碗、耳杯、漆案等;竹木器19件,有木枋、木硯盒、鳩杖、木梳、竹笥等,其中鳩杖的杖首飾鳩鳥,通長2.08米;金屬器52件,有銅、鐵、鉛三種質(zhì)料,其中銅鏡2件,一為百乳鏡,乳突紋鈕,背紋以乳紋為主,間以花瓣紋,另一件為日光鏡,鈕作半球形,地紋為細渦紋,主紋為蟠螭紋;銅印章1枚,瓦鈕,印面1.6厘米見方,高1.3厘米,陰刻篆書“霍賀之印”四字;此印出于男棺左指骨旁,顯系男性死者的私章。

從男棺出土的銅印章看,知墓主姓霍名賀,霍賀其人,史書無載,從出土物及墓葬規(guī)模判斷.應為享有三千石俸祿的地方官員。此墓出土鳩杖(又名玉杖、王杖)的用途,據(jù)《后漢書·禮儀志》載“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說明持鳩杖者是年長的標志,霍賀享年70歲,正符合文獻所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