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家胡同十三號、十五號四合院

方家胡同十三號、十五號四合院

方家胡同十三號、十五號四合院位于安定門內(nèi)方家胡同。循郡王永璋是乾隆皇帝第三子,本人未成年而卒,乾隆二十五年(1760)由貝勒追封為循郡王。王府坐北朝南,原建筑面積1210平方米,主要建筑大部分被拆除,惟迎大門的照壁、后寢的正房和配房尚在,東、西跨院已無存。東跨院原規(guī)模較大,屬花園和生活住區(qū)花園內(nèi)有古樹和堆石,東有一完整的四合院,庭院寬敞,房屋整齊,但已不存皇族府第的特征。民國時府主將其分割售于漢奸王揖唐,經(jīng)重新營造另立門戶。改建后主院為頤園、德園二進(jìn)院落,西院為敬院、勤院。院、園回廊環(huán)繞,雕花彩繪,玉蘭、海棠枝繁葉茂,太湖山石堆云砌玉,占地面積3000平方米,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F(xiàn)西部為東城區(qū)老干部活動中心,西部正院是清代貝勒府第的典型建筑,東部為外交部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