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家大屋,位于祁門縣祁山鎮(zhèn)東大街敦仁里8號、10號、12號、16號,始建于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包括承恩堂、養(yǎng)心齋、承澤堂、思補齋。主體建筑均坐北朝南,二進二層式磚木結(jié)構(gòu),總占地面積1200余平方米。
清咸豐十年(1860年)六月,清末兩江總督曾國藩入駐洪家大屋,多次在這里召開軍事會議,謀劃與太平軍作戰(zhàn)事宜。洪家大屋承澤堂前墻上存有題字,為清同治元年(1862年)十一月初七太平軍攻入祁門所留。
洪家大屋為洪姓由擇墅(洪村)遷入時所建,共有大小屋宇數(shù)十間,承恩堂居中、后有養(yǎng)心齋,左有承澤堂、思補齋。大屋主體建筑具有典型徽派建筑特點,高墻封閉,馬頭翹角,墻線錯落有致,外觀布局整體性強;色彩為粉墻黛瓦,典雅大方;另有磚雕門罩、木雕窗欞及楹柱等,融古雅、簡潔、富麗為一體,整體建筑保存較好,具有較高的藝術(shù)價值。
洪家大屋既是清末著名將領(lǐng)曾國藩的行轅,又留有太平天國運動的印跡,承載了特定時期的歷史內(nèi)涵,是研究太平天國運動的珍貴史料。洪家大屋建筑精美,保存較好,具有較高的藝術(shù)價值。
2013年5月,國務院(國發(fā)[2013]13號)公布洪家大屋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保護范圍:文物本體外,東、西、北各5米,南25米。
建設(shè)控制地帶:保護范圍外,東、南、西、北各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