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高爾夫球場停業(yè),消費者稱想取回價值10多萬的球包遭“踢皮球”

今年年初,昆明市民龐先生準備去之前長期消費的高爾夫球練習場打球,卻得知對方因股東之間鬧矛盾,暫停營業(yè),想拿回之前付費寄存在球場里的價值11萬元的球包,對方卻玩起了“踢皮球”,讓他氣憤又無奈。

視頻來源:受訪者抖音

4月6日,昆明市民龐先生在短視頻平臺上分享了自己的經(jīng)歷,很快有1000多條評論,有不少網(wǎng)友給他出主意,還有10多位球包“被扣”的球迷與他聯(lián)系,他粗略算了下,球包總價值加起來應該在60萬元左右。

公司股東發(fā)生矛盾

練習場暫停營業(yè)

龐先生說,從2016年開始,自己就一直在白沙河高爾夫球練習場辦了儲值卡,開始練習打高爾夫球,并且通過付費的形式將價值11萬元的球包寄存在球場。在2019年中旬的時候,練習場還重新裝修過,同年11月份重新開業(yè)以后,練習場邀請他繼續(xù)回去打高爾夫球,龐先生也接著去了。

2020年,龐先生去了國外,直到今年年初才回來?!盎貋硪院笤偃サ臅r候,我就發(fā)現(xiàn)球場關著門,在門上還貼一個告示,內容是他們股東之間鬧矛盾……”從龐先生體提供的照片上,記者看到這份張貼在門上的白沙河高爾夫球場公告,上面附著股東之間的聊天記錄,還有一份公司召開2020年股東會會議記錄。會議記錄顯示,其中3位股東達成共識,先停止高爾夫練習場的所有經(jīng)營,收回高爾夫練習場。而在會議記錄的最下面,有一名股東的字跡,上面寫著:本人不同意練習場停業(yè)。

消費者想取回寄存球桿

卻接連碰壁

“大概在1月底的時候,我又去了一趟,這次練習場開著門,也有人在經(jīng)營。然后我就說我要來拿球桿,我的球包在這,我還有儲值卡,你們如果要繼續(xù)經(jīng)營好,我把球包拿走,過完年后我再繼續(xù)回來打球。如果說你們不經(jīng)營,我球包拿走,儲值卡里的錢你們要退給我。這個時候他們當時的經(jīng)營者,態(tài)度非常惡劣,讓我們不要來找他們,這個球包不關他們什么事,然后他們什么都不知道?!笨紤]到馬上要過年了,自己也還有很多事情要忙,龐先生就先離開了。

直到最近,龐先生找到了對方負責人,并開始與他們進行聯(lián)系?!案麄儨贤ㄟ^很多次,但依然沒有得到解決,他們就一直在‘踢皮球’。法人讓去找股東,股東讓去其他人,反正不停地繞圈圈?!饼嬒壬f,目前,他辦的儲值卡的余額還有4600多元,發(fā)了抖音以后,也有10多位球包被扣的球迷與自己聯(lián)系,球包總價值加起來應該在60萬左右?!暗菗?jù)我了解,至少有100多位消費者的球包都在那,這個是之前他們那的教練跟我說的?!?/p>

“我覺得他們股東之間再怎么鬧矛盾,跟我們消費者沒有關系,他們不應該扣留我們的私人財物?!饼嬒壬鸁o奈地說。

記者依次撥打負責人電話

結果……

隨后,記者來到龐先生所說的白沙河高爾夫球練習場,發(fā)現(xiàn)這里大門緊鎖,沒有任何人員,也沒有看到龐先生所說的告示。記者沿著一側的小路進去,看到平時售賣飲品的區(qū)域落滿了厚厚的灰塵,練習場也因為無人打理,看上去特別荒涼。

根據(jù)龐先生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記者撥打了公司法人李先生的電話,對方稱他現(xiàn)在已經(jīng)沒有管這個公司了,他手上的工作早已交出去了,具體的情況記者可以聯(lián)系郭姓股東。 記者聯(lián)系了郭姓股東,對方回應說這個事情他并不清楚,記者可以詢問最清楚這個事情的田姓股東,這名田姓股東也是法人李先生的代助理,倆人都互相知道這個事情。 之后,記者撥打了田姓股東的電話,對方也稱自己不清楚這個事情,該講的他已經(jīng)給龐先生講清楚了。具體的情況應該向法人李先生了解。 最終,記者再次撥打了法人李先生的電話,對方還是稱自己不清楚。

律師建議:多渠道同時維權

針對龐先生的情況,記者采訪了云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劉潔律師,劉潔說,首先,龐先生與高爾夫球場之間同時存在著服務合同關系與保管合同關系兩種法律關系。現(xiàn)高爾夫球場既不能向龐先生提供相應的服務,亦不能退還由其有償保管的球包,已構成違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第八百九十二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的有關規(guī)定,侵犯了龐先生與其他同在該高爾夫球場進行儲值或存放球包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其次,無論高爾夫球場內部存在著怎么樣的經(jīng)營問題,都不能成為其推卸責任,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借口。龐先生等其他消費者依法可以向消費者協(xié)會請求幫助,亦可向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構進行投訴。若與高爾夫球場之間的糾紛仍未能有效解決,亦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從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后,律師建議消費者:

一、勿輕信各類消費場所銷售人員的花言巧語,同時不要沖動消費,盡量避免大額儲值。若要進行儲值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明確的約定。 二、貴重物品盡量自行保管,若實在存在攜帶上的極大不便,交由相關經(jīng)營場所保管時,應要求其出具清楚、詳細的收據(jù),列明所保管的物品內容及數(shù)量,以便出現(xiàn)問題時維權有據(jù)。 三、巧妙溝通,固定證據(jù)。嘗試與高爾夫球場的經(jīng)營者協(xié)商解決。盡量采取短信、微信等方便留存記錄的方式與其進行溝通。并在當面或電話溝通的過程中盡可能的進行錄音以作為證據(jù),為日后維權提供依據(jù)。 四、多渠道同時維權。可以在向消費者協(xié)會請求幫助的同時向有關工商管理部門進行舉報。若有必要,亦可同時委托律師,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申請財產(chǎn)保全。

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 楊露 攝影報道

部分圖片由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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