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設立的軍機處是用來干什么的,和珅的家產(chǎn)從這里來?

軍機處總的職掌是“掌軍國大政,以贊機務”。

它的具體任務,既重要,又廣泛,根據(jù)相關歷史書籍和檔案記載,主要有以下幾項:

1.擬寫皇帝發(fā)布的諭旨

皇帝特降的諭旨、或因官員奏請而下的諭旨,都由軍機大臣承皇帝之意,擬寫呈閱,皇帝閱定以后,凡公開宣示的,交內(nèi)閣頒發(fā),機密的或個別諭行的(《光緒會典》說“或速諭或密諭”),由軍機大臣封寄(上諭等件均抄錄存檔)叫廷寄。

按官員上報文書說,凡折奏“請旨”者歸軍機處(錄副送內(nèi)閣傳抄,抄畢交回存檔,即現(xiàn)存軍機處檔案之錄副奏折),照例的題本歸內(nèi)閣辦理。

2.辦理皇帝交議的大政

凡遇重要政事皇帝不能裁決的,或特交軍機處議奏或密議,或交軍機處會同關系衙門議奏。特交的,由軍機處查議其可否,密擬辦法上奏;會同議奏的,或由軍機處主稿,或由所會衙門主稿,臨時酌定。

3.審辦大獄案件

有重大案件特交軍機處審辦的,即在軍機處傳訊。遇到要刑訊的,或就內(nèi)務府公所,或就步軍統(tǒng)領衙門公所提訊。如會同刑部審訊的,或刑部尚書到軍機處會訊,或就刑部會訊,臨時酌定。

每年“秋審”(刑部會同九卿等官在每年八月審辦各省死罪人犯)“勾到”(各省報來死罪人犯預備秋審勾決)事件,則會同大學士一體“承旨”辦理。

4.奏補文武官員

京內(nèi)外中上級的文武官員及“試差”之主考官、閱卷官,“學差”之各省“學政”,“關差”之稅關監(jiān)督等官有應升應補的人,由軍機處呈遞名單與缺單“請旨”任用。西北兩路的參贊大臣、辦事大臣、幫辦大臣、領隊大臣等每三年換防之期,由軍機處呈遞名單,“請旨”更換。凡文武官記名補用的,遇有缺出,即繕名單呈遞,以備簡放。

5.考查行軍之山川道里與兵馬錢糧

遇有行軍,則根據(jù)有關圖書,結合當時情形,查考山水險要,道里遠近,如系邊遠地區(qū),圖書中沒有記載或記載不清的,要考查新舊檔案并加諮訪。應用的兵馬、錢糧,則由戶部、兵部、理藩院等衙門行取簡明確數(shù)備查。遇有皇帝查訊的問題,或繪圖、或繕單,即時呈遞。

6.查考大典禮舊案與考證歷史事件

凡遇國家大典禮須查考舊案者,由軍機處行關系衙門查考檔案匯報,軍機處根據(jù)各衙門匯報材料,摘敘簡明節(jié)略,開單呈皇帝審閱。遇皇帝“御制”記事詩文須查明事之原委者,也要查考書檔,開具節(jié)略呈覽。

根據(jù)《樞垣記略》記載,乾隆日常作詩,都交軍機大臣繕正,遇有引用故事的,還要查考典籍,為之注明。這雖超出了國家政務范圍,但在當時看來,也是很重要的任務。

此外,在乾隆間曾奉諭收繳所謂的“禁書”交翰林院審查,最后焚毀各種書籍若干。

以上是軍機處最主要的職掌。

此外如軍機大臣“常日直禁廷以待召見”,在當時看成是首要任務,皇帝出宮赴西苑、圓明園或出京“巡幸”行圍所住行宮,都有軍機大臣值房。

清《會典》把這一項任務列為軍機處具體職掌的第一條。此外載在《會典》的,還有擬進“頒賞”(書籍、食物等)名單,“外藩朝貢”擬進“賞賜”物品單等。這幾項職掌,由國家政務角度來看,倒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另外還有不載在《會典》的,倒還有一定的重要性。如乾隆四十九年(1784)有一條上諭說:“各省督撫年終匯奏事件,向由軍機處將有無遲延遺漏,查明具奏?!煤蟾鞫綋崮杲K匯奏各項,均著各部院衙門詳悉查核,匯送軍機處復加考核,于三月間匯齊辦理具奏。如各該部有疏忽遺漏,軍機處又不能詳加核正,經(jīng)朕看出,惟軍機大臣是問?!?/p>

這說明軍機處還有稽察各部院衙門匯奏事件的任務。

《樞垣記略》卷二十八說:“辛已殿試閱卷大臣劉文正、劉文定公皆軍機大臣也?!庇终f“南巡蹕時,曾密諭劉于二公留京主會試”(劉為劉統(tǒng)勛,于為于敏中,都是軍機大臣)。

可知軍機大臣還有任“殿試”(皇帝親試各省貢士)閱卷與主持會試(在京會考各省舉子)的任務。

根據(jù)以上各項記載,軍機處任務之重要而廣泛,可窺見一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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