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煥:捍衛(wèi)清政府對澳門的主權(quán) 粉碎外國陰謀

本文由入駐搜狐自媒體平臺的作者撰寫,除搜狐官方賬號外,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場。

△19世紀澳門風俗畫

1864年4月,大西洋國(今葡萄牙)派中國澳門總督阿穆恩為公使前來互換大清國與大西洋國2年前簽署的《和好貿(mào)易條約》,企圖染指澳門主權(quán)。清朝換約大臣薛煥據(jù)理力爭,使得條約未能生效。大西洋國企圖以締約方式取得澳門主權(quán)的陰謀遭到失敗。薛煥(1815—1880),四川興文縣人,寄居宜賓縣黎湯鄉(xiāng)(今翠屏區(qū)趙場鎮(zhèn))古木灣。1844年(清道光二十四年),薛煥中舉后由江蘇金山縣縣令做起,歷經(jīng)道光、咸豐、同治、光緒四朝,去世后誥封光祿大夫頭品頂戴工部右侍郎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

薛煥一生頗有建樹,據(jù)清宮檔案中有關(guān)圣旨、奏章、國書的記載,他還在力保中國澳門的主權(quán)上作出巨大貢獻。

△坐落在宜賓市古木灣的薛氏家族牌坊

瞞天過海的條約

1864年(同治三年)4月,大西洋國(今葡萄牙)派中國澳門總督阿穆恩為公使前來互換大清國與大西洋國兩年前簽署的《和好貿(mào)易條約》。

大西洋國乃南歐海上力量較強的國家,1514年其船隊到達中國廣東江口,以其船只長途跋涉需休整添補為由,獲得明王朝的同意,將中國澳門作為他們的臨時立足點。1845年11月20日,大西洋國不顧中國在澳門的主權(quán),以挽救中國澳門經(jīng)濟為借口,擅自宣布中國澳門為自由港。1847年8月,新任澳督阿瑪勒將清廷守口官員驅(qū)逐出中國澳門。

阿瑪勒的行為激怒了中國澳門官民。1849年8月,澳門人刺殺了阿瑪勒并斬其首,大西洋國竟以此為由派兵攻占了關(guān)閘拉塔石炮臺,并摧毀瞭望廈村的香山縣丞衙門。

1862年4月29日,大西洋國使臣基瑪良士到達天津與清政府談判澳門事宜。在談判中,法國駐華參贊哥士耆以調(diào)停人自居,提出一個有利于大西洋國的方案:清政府仍在中國澳門設官,而大西洋國不再向中國繳納地租。

1862年8月,清政府與大西洋國議定《和好貿(mào)易條約》五十四款?!逗秃觅Q(mào)易條約》除了規(guī)定大西洋國在中國獲得與英法同樣的通商特權(quán)之外,最重要的是關(guān)于中國澳門的第九款:“仍由大清國大皇帝任憑設立官員駐扎澳門,辦理通商貿(mào)易事務,并稽查遵守章程……其職任、事權(quán)得以自由之處,均與法、英、美諸國領事等官,駐扎澳門、香港等處各員,辦理自己公務,懸掛本國旗號無異?!?/p>

當時參加訂約談判的清朝大臣們僅著眼于條文中“仍由大清國大皇帝任憑設立官員駐扎澳門”一句,就認為清政府可照舊在中國澳門設官治理自己國土,對大西洋國在條約中塞入的“此等官員與法、英、美諸國領事等官無異”這話,卻因缺乏國際公法常識,對其實意茫然無知。

基瑪良士對條約中這一瞞天過海的規(guī)定欣喜若狂,認為這等于清政府承認澳門隸屬于大西洋國,迫不及待地于1862年9月11日單方公布了這一中國方尚未用璽的條約。

周密布局,正面交鋒

1864年4月,清政府接對方前來換約照會后,發(fā)現(xiàn)對方此行不但為換約,尚有染指中國澳門以西各???/a>的要求。為“杜其過肆要求之漸”,清政府在候選欽差名單中選擇了“洋人畏服”(《清史列傳?薛煥》御史蔣志章折語)的薛煥:“便宜行事,辦理互換條約事宜?!保ā独m(xù)修四庫全書?史部?紀事本末類?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404頁御批,以下簡稱《籌辦夷務始末》)

薛煥接旨后,在京連日檢查原欽使簽約的案據(jù),發(fā)現(xiàn)該約第九款無疑正式承認中國澳門主權(quán)屬大西洋國,問題很大,應該刪去。因此,他上奏朝廷。

△薛煥奏折

但修改這清政府同意后已經(jīng)畫押、只待用璽的條約,不但意味著前欽使渾耗無知,還意味著兩年前分管簽訂這條約的恭親王失察。若處理不當,不但會得罪賞識他的恭親王,還會為清政府造成巨大損失。

但中國領土決不能拱手讓人。為得到清政府的支持,同時不給大西洋國使臣“中國悔約”的口實,薛煥很委婉地上奏朝廷:“并非欲更改條約,不過于條約未明晰之處,預為申敘明白,以免日后爭執(zhí),使彼不致執(zhí)以藉口。”(《籌辦夷務始末》424頁,薛煥奏折)這樣,既維護了原欽使的面子,又不讓大西洋國“合法”占領中國澳門的計劃得逞。

薛煥將“刪易后再換約”的意見與恭親王“再四熟商”,得到其支持后方離開北京,于五月初十到達天津。

薛煥與既是原簽約欽使又是現(xiàn)欽使的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會商,得到他的理解后,于5月14日約阿穆恩在天津公所會晤。當薛煥向阿穆恩提出修改意見時,阿穆恩竟“一聞條約尚有應商之處,即怫然而去”(《籌辦夷務始末》423頁,薛煥奏折),隨后照會清政府,表示示對薛煥不滿,阿穆恩甚至在照會中指責薛煥與他會見時不穿公服。

從大西洋國照會中可以看出:薛煥與阿穆恩剛見面便提出澳門乃中國領土,清政府應在澳門設海關(guān)而非駐外領事館。

至于薛煥與阿穆恩會見時沒穿公服這事,卻是因薛煥這時正處兩難之中:薛煥因上月參奏通政使王拯吸食鴉片,得罪不少權(quán)貴,剛以“逞私攻訐”罪,受降五級處分,只因他熟悉“夷務”,“著仍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行走以觀后效?!保ㄔ斠姟肚迨妨袀?薛煥》)

薛煥此行,圣旨中雖保留有“頭品頂戴”字樣,但在未開復處分前,薛煥以降五級之身穿頭品公服實在尷尬?;蚴前⒛露髦姥▌偸芴幏郑圆坏诘谝淮螘鏁r便盛氣凌人,并且在照會中以薛煥不穿公服這事來羞辱他。但薛煥在照會中回答得很巧妙:“……本大臣薛系奉命出京之大臣,應穿行裝,后掛忠孝帶兩條,乃是極貴重之服……”(《籌辦夷務始末》425頁,薛煥給大西洋使臣照會)

幾經(jīng)會商,阿穆恩見薛煥等堅持修改條約中那“偷梁換柱”之筆,不敢再提染指中國澳門以西各??谝?,只能堅持條約“業(yè)經(jīng)該國主批準,須俟換約后方可再行商量改約之事”。

薛煥等識破阿穆恩此說的欺詐性,堅持改約:“我說的事情,如果條約已換,哪還有改的可能。”

大西洋國陰謀未得逞

由于薛煥揭破在中國澳門設立領事館與設立海關(guān)的本質(zhì)區(qū)別,堅持清政府對澳門的主權(quán),阿穆恩無計可施。他于6月20日無故離開天津,聲稱要返回澳門,照會各國公使,說中國要悔約,希望各列強干預;并派人送來照會一件,說中國要更改和約,有意損害大西洋國利益,中國“想必有不換約之定意,相應作罷會”(《澳門專檔》卷三,76~77頁)。

薛煥隨即復照阿穆恩:“如貴大臣不以中國皇帝之命為重,是不以和好為念,其必有不換約之定意,此責任在貴大臣,并不在本大臣等也。”(《籌辦夷務始末》413頁,薛煥給大西洋使臣照會)

為讓各國公使明白正義在清政府一方,不再偏袒大西洋國,薛煥上奏道,要求照會各國駐京公使,讓眾人知道歪曲事實的是他不在我。

在此期間,阿穆恩曾多次奔走在英法俄美公使間,希望他們干涉此事。但因薛煥發(fā)現(xiàn)該條約的葡文譯本在關(guān)鍵處被篡改,中國有權(quán)堅持刪易后再換約,各列強不便插手,當初幫助大西洋國的法國公使因離任也無力置喙。該條約因未互換不能生效,大西洋國企圖瞞天過海的陰謀最終成為泡影。

Hash:e2f4f3bce85e7751f76579bee43f703584cda6f8

聲明:此文由 看歷史 分享發(fā)布,并不意味本站贊同其觀點,文章內(nèi)容僅供參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權(quán)益,請聯(lián)系我們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