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集散地有哪些等級和類型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級劃分與評定是中國旅游行業(yè)標準,編號為LB/T 010- 2011,指規(guī)定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設施與服務的基本要求以及等級劃分的依據和條件,適用于經往冊設立的城市旅爵集散中心。它是由國家旅游局于2011年2月1日發(fā)布,2011年6月1日開始實施。本標準按照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由國家旅游局提出,由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10)日口,標準起草單位包括浙江苕苑旅游規(guī)劃設計研究中心,杭州旅游集散中心。
客市場比重越來越大的旅游新形勢,完善城市公共職能,我國多省、市先后設立了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編制該標準的目的就是完善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的基礎設施,提高、規(guī)范服務水平,更好地促進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健康發(fā)展。該標準對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集散服務、旅游咨詢服務、旅游換乘服務等術語進行了界定,包括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的等級劃分與依據、基本條件,一級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劃分條件,二級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劃分條件,三級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劃分條件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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