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廟教授署與明倫堂

清代的儒學署相當于今天宣傳、教育、文化部門的合一,一般來說,明倫堂是當時官學必不可少的,在書院興起之前,明倫堂一直是生員們上課的地方。教授署與明倫堂的興衰,是清代教育制度變化的縮影。長春文廟教授署的訓導和教授,其職能是什么?教授署和明倫堂又為何被長春自治研究所強占?政權更迭,昔日的儒學建筑經(jīng)歷了怎樣的變遷?

歷任訓導和教授的職責

談到儒學,不得不說儒學的教職。長春學署的官員最初叫訓導,后來隨著長春升府,品級也隨著提升為教授。清嘉慶五年(1800年)長春廳設立時,并沒有訓導這一官員,直到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與文廟一同設立。建好后的儒學大院,除了學署和明倫堂,還有18間配房,一般作為辦公用房和生員們的齋舍,訓導及家眷,斗役、伙夫、馬夫等差役人員也住在其中。

《長春縣志》記載,從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到宣統(tǒng)三年(1911年)的40年中,長春只有5任訓導(教授),分別是:王迎壽、趙椿齡、解萌桐、李喬年、鮑俊卿。其中,有兩人任期超過十年。為何40年中只有五任官員?一是當時的吉林天氣寒冷,比較貧窮,沒有官員愿意來到吉林。二是收入太少,一年的薪俸只有幾十兩銀子。因此,當時的官員都不愿意來吉林省任教職,有的被任命的,也拖延著不來就職。導致吉林將軍和巡撫只能從附近的省份選官,或者由本地人擔任。這也是吉林省的教職籍貫多是直隸的原因。此外,當時的教職崗位流動性差,他們很少能有取得巨大政績而得到獎敘提職或推薦的機會。因此,到吉林省這個邊疆省份任職者也都是當時官場上的弱勢者,多數(shù)人沒有金錢進行捐升,提升的機會很渺茫。只要不犯錯誤,就會在這個崗位上一干就是十幾年。

當時訓導與教授的職責與地方教化學風密切相關。吉林巡撫陳昭常曾說:“教職一缺,有整飭士風,教育地方之責”。當時的第一任訓導王迎壽,長春廳署的役吏聶龍川曾請他為自己去世的母親寫《節(jié)孝碑文》,他自己也說“職司風化”而“不敢固辭”。除了對符合封建社會倫理綱常的引導,訓導們還要組織歲試、科試,還有生員的教學、課考日等。長春童生的歲科考的考棚,也可能設在這個大院。清光緒六年(1880年)長春在童考時,發(fā)生了童生罷考事件。赫選三等5人拒絕答題,闖出考場,直接到訓導府去找王迎壽,說考試不公平,王迎壽驚怒之下,予以痛斥。事后,他又給吉林將軍上了稟文,詳細匯報了過程,還去找這幾個罷考生童的保人,讓他們交出5人進行罰辦。因為當時的罷考是重大事件,如果處理不當,王迎壽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此外,文廟的“春秋兩祭及平時典守事宜”也是由訓導或教授負責。他們還要按輪值年份,以領隊的身份,帶著吉林和黑龍江省的各府州派出的差役和考生,到順天府(北京)參加會試,以便讓各府州縣的差役識別本籍考生有無假冒頂替。長春的儒學教授李喬年,在帶隊時,曾在今天的遼寧營口大病一場,幾乎客死他鄉(xiāng),最后是由他兒子完成了帶隊任務。但其子也是“坑爹”的紈绔子弟,李喬年在長春任職17年,也算有影響的人物,但他的兒子在長春開設賭場。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九月,孟憲彝來長春任知府,上任不久,就查實了這個情況,府教授是由吏部選派的,孟憲彝無權處理,他于是請示了當時的東三省總督徐世昌,徐世昌下令必須處理,于是李喬年的兒子被抓,李喬年也因為“年老昏庸,縱子聚賭”被徐世昌參奏,并在清宣統(tǒng)元年(1909年)正月被撤職,此后府教授一職即由孟憲彝代理。這種情況一直到宣統(tǒng)元年五月,新一任府教授鮑俊卿到任。

長春自治研究所強占教授署和明倫堂

明倫堂是生員(秀才)讀書和學習的場所,也是對他們進行考課的地方。此外,每三年一次的歲試之時,學政都要到此懸牌講授,并對生員考試,取進廩生、增生等。除了對長春學子的培訓引領,長春的明倫堂可能還是長春科歲二試時的考棚所在地。清代的歲考(童生試),是三年一次,所以考棚也多為臨時搭建的,一般設在縣衙、書院,甚至是地主家的大院中。清光緒元年(1875年)長春設立考棚也應是臨時建筑。根據(jù)清光緒六年(1880年)的長春童生罷考案,長春訓導王迎壽事后寫給吉林將軍的呈文中也顯示長春的考棚與學署是極近的,這說明,長春的考棚也可能在訓導署的后院,可能就在其西側,即與其一道(文廟胡同)之隔的寬地。但其具體的地點,目前還不能確定。

清朝民國,文廟的地位沒有太多變化。但在清末,科舉已停辦數(shù)年,新式教育是由勸學所來管理,儒學已是明日黃花,失去了教育職能,儒學府也失去作用,教授一職成了無用之缺。清宣統(tǒng)元年(1909年),鮑俊卿接任長春儒學教授時,吉林省各府廳州縣的教職,除了“典守文廟之外,幾于無所事事”。東三省總督徐世昌就曾在光緒三十四年七月奏請教職一缺應“停止銓選?!敝鸩綇U除教授一職,改為知府來接管“文廟奉祀”的職能。

當時的清朝正推行憲政,各地都在籌備自治,吉林省根據(jù)籌辦憲政的相關單程,開始在各府廳設立自治研究所,長春府也在宣統(tǒng)元年(1909年)的閏二月成立了這一機構。當時的自治研究所就設在明倫堂。為此官方還曾投入資金,對明倫堂大加修繕。而當時,與其一墻之隔的文廟,已經(jīng)衰敗殘破得不像樣子,當時東北最有影響的報紙《盛京時報》都發(fā)出了感慨說:“過去之圣人,誠不如現(xiàn)今學生之多幸福也?!逼鋵嵾@也是清朝思想文化統(tǒng)治已處于崩潰邊緣的外在反映。

此后三年,長春自治研究所就一直駐在此處,還在這里舉辦了四期自治人才培訓班。長春自治研究所舉辦的培訓班,雖然不是正規(guī)的學校教育,但長春知府仍將其視為教育的組成部分,要和其他學校一樣,參與祭祀孔子。在宣統(tǒng)元年(1909年)臘月初二,頭班學班舉行了畢業(yè)典禮,時任長春知府的許元震,還率領職教各員,齊集大成殿舉行了祭祀,在圣先師孔子像前,行三跪九叩禮,然后對學生們發(fā)表了長篇演講。1911,清朝統(tǒng)治結束,其所推行的憲政也壽終正寢,自治研究所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并于1912年6月停辦。至此,研究所一共培訓了四期員。

自治研究所設在明倫堂時,這里還是一級衙署。但自治研究所設在此地,實為鳩占鵲巢,這引起鮑俊卿的不滿。這位光緒朝甲午科的進士上呈給東三省總督,稟報自己已無地辦公。東三省總督聞報后,責成吉林省民政司轉飭長春知府許元震,說如果真的存在占用情況,就必須給倒出來。許元震隨后進行調(diào)停。最后三方商量的結果,是學署的前院“暫為授課之所,后院五間瓦房和四間平房作為學署辦公之處”;同時還議定,由鮑俊卿兼任自治研究所監(jiān)學,每月付給薪水30兩白銀。宣統(tǒng)元年(1909年)十月初,鮑俊卿就任監(jiān)學,自治研究所代理所長。但是長春有一位有名的鄉(xiāng)紳何曉川,不喜歡這種安排,于是籍口以所中學員不認可為由,迫令鮑俊卿辭職。當時長春府知府許元震正生病,鮑俊卿申訴無門,只好黯然離職,而何曉川也不經(jīng)札委,就自任監(jiān)學。本來商議好的學署辦公用房也沒有撥還,這樣,學署各種文牘、卷宗以及文廟祭器都無處擺放。鮑俊卿連會客之所都不曾有。憤怒之下,他又給吉林西南路兵備道上了稟文,指責何曉川“不顧局面,抗違院批,占衙不讓”;還指控何曉川“三宗罪”:一是還把自己的親弟弟,也是歲貢生的何印川招進所內(nèi),任財務處主管,兄弟二人把持所務,自私自利,將這里變成了“何家公館”;二是何嘵川吸食大煙,這在當時正在禁煙的情況下,是一項重罪;三是自治研究所學員晚上去聽戲或者去尋花問柳,大聲喧嘩,影響休息。最后,鮑俊卿幾乎是痛哭流涕地說自己雖然“祿祑雖微,忝廁官班之后,原有衙署,何甘退讓”。收到鮑俊卿的稟文后,吉林西南路道批飭給長春知府。相對而言,何曉川在長春影響是很大的,當時的長春府知府徐冠瀛不想得罪何曉川,因此在復稟中,對鮑俊卿所控各節(jié),模棱兩可,只對何家兄弟二人共在一所的明顯事實表示出異議。

根據(jù)后來的資料推斷,自治研究所并沒有讓出所占的教授署,但鮑俊卿又再次擔任監(jiān)學。當時自治研究所占的明倫堂的東廂五間房,只是普通的土房,結果因為大雨,“北山墻坍塌,房頂透天,長檁朽折”,為此自治研究所還申請經(jīng)費進行了修繕。因為自治研究所占用房屋,結果用于祭孔的器物家具無處堆放,造成了大量的流失。

清宣統(tǒng)二年(1910年),吉林省出現(xiàn)教授、訓導辭職風潮,吉林巡撫陳昭常又奏請說:“比年學校日興,其在上既視教職為不足重輕,而士之有志者亦復鄙不屑為束身求退”,這樣情況下“教職久懸,幾同虛設,應準先行裁撤,免曠厥官”。清朝同意了吉林省的這一要求。宣統(tǒng)三年(1911年)十二月,飽受委屈的鮑俊卿也以“年逾耳順,不克操勞,加以俸薪廉薄,入不抵出”為由,提出辭職。所以,他是長春最后一任府教授。從此,教授署也理所當然地成為自由支配的官產(chǎn),自治研究所可以名正言順地使用。

長春文廟小學的發(fā)源地

1912年6月,自治研究所停辦后,明倫堂就空置起來。長春城議事會辦事機構——城自治公所在1912年8月從西三道街租房內(nèi)遷到這里。隨后其管轄的施醫(yī)處以及馬路工程局等機構也先后遷到這里。清末,長春財神廟成為商家的議事場所,而包括明倫堂在內(nèi)的教授署院落,已成為官方的公共議事場所。自治研究會還沒解散時,就有許多官方機構還經(jīng)常借明倫堂召開會議,如長春府議事會召開的各種籌備會;民國初年統(tǒng)一黨長春分部成立、青年黨成立等活動。特別是1913年2月20日,籌邊使章太炎到達長春的歡迎大會,也是在此舉行,長春府議參兩會、城議董兩會、共和黨、統(tǒng)一黨、國民黨、群進會、中學堂、女學堂職員等各界名流一百多人與會,可謂是在此召開的最隆重的一次會議。

長春城議事會的主要職能之一就是辦理公益事業(yè),曾參與了大量關于公共事業(yè)的決策過程,所以,教授署舊址也成為民國初年長春城內(nèi)除了長春府衙署之外的又一個政治中心。民國初肇,教育上的問題多多。1913年3月,前清的附生,時任長春城議事會議長的李價人提出,利用教授署后院5間空房舍,創(chuàng)設一所蒙養(yǎng)學堂,這得到城議事會眾人和士紳們的贊同。對房屋簡單修葺后,這所小學正式掛牌成立,首任校長,是剛從東關高等小學堂辭職的校長朱立銘,從此明倫堂在一定程度恢復原有的學校教育職能。因為這個學堂的創(chuàng)辦者——城議事會為自治組織,學款來自自治經(jīng)費,于是民間稱這個學校為“自治小學”。1913年8月,自治小學開始招生,9月20日對報名學生進行考試,“合格者即開始入校授課”。

自治小學在開辦之年,沒有得到大家的響應,“生徒寥寥”。好在民國三年時,時任長春縣知事的易秋涵重視此事,要求勸學所將這個學校劃進長春縣的學務范圍,實行統(tǒng)一管理,并命名為第三初等小學堂。勸學所還張貼了廣告,擬添招生。隨后,勸學所又將位于東四道街的第二初等小學歸并到此,統(tǒng)稱為第二初等小學。在以后十多年的發(fā)展過程中,這個小學的規(guī)模和級別不斷提升。因為校舍窄狹,1930年,時任長春教育局局長的吳長春專門撥款“建筑講堂、宿舍十五間”。擴建之后的學校曾召開過長春城各學校的“運動大會,”可見該學校規(guī)模應該是很大的。

偽滿時期,這所小學依然存在,根據(jù)當時的地圖可以看出,已經(jīng)改為“文廟國民學?!?國民黨管制長春時,又改為“長春市立文廟小學”,其地點遷到文昌閣西側,大約是今天文廟小學的位置。根據(jù)《南關區(qū)地名志》和一些材料記載,到上世紀八十年代,文廟門前和泮橋的地方,成為南關區(qū)東頭道街小學校舍;文廟后院成為九十九中學校舍。這些小學校從明倫堂起步,也算符合這個地方原來的教育用地的性質(zhì),至今有百余年的歷史,可算是長春歷史最悠久的學校了,這也算是明倫堂曾有的官學延伸吧。

來源:騰訊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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