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國(2):畢姬——山西倗伯墓研究是如何步入錯誤迷宮的?

回顧山西橫北墓研究的早期研究文章,可知最大難題是倗字解讀。倗伯是誰,對應(yīng)倗國嗎?這里說的“倗”,是指后人對甲骨文或青銅銘文中倗形字的釋讀,所有傳世古籍中并無倗字。

北大李零教授在《馮伯和畢姬》一文中,提出了馮與倗相通,是河伯是隗姓是鬼方等說法。有關(guān)倗與朋、馮、憑、傰等字的關(guān)系,確實很關(guān)鍵,然而好多說法根本無定論。這個問題,我將留待以后再詳細說明。

一、倗字是國名還是人名?

被今人釋作倗的這個字很早就出現(xiàn)了,多用于人名或號,甲骨文中就有人名倗衛(wèi)、惠倗,遼寧出土有“倗丏”,北京房縣出土有“倗生”,陜西武功縣出土有“仲倗父”。傳世“倗仲作畢媿媵鼎”,并不能肯定媿或畢對應(yīng)國名倗,或橫北有倗國。其一,不能證明它與絳縣橫北墓有關(guān);其二,伯或仲與倗搭配一般表示排行,如“虢仲、仲倗父、旅仲(簋)、伯夏父(作畢姬鼎)”。值得注意的是,《竹書紀年》記載有商王仲丁名莊。

早期研究者判斷倗伯墓屬于倗國的主要依據(jù)是傳世青銅器“倗伯作畢媿媵鼎”,以及其它帶倗字的青銅器。從傳世青銅銘文看,倗伯、倗孟、倗仲、倗叔、倗季人物俱全。倗伯之“伯”可以是排行,而且是嫡長子。倗伯并不一定是爵稱,不能由此肯定橫北存在倗國。

傳世媵器“倗仲作畢媿媵鼎”,證實媿姓倗族嫁女給畢氏。還有“虎叔作倗姒媵簋”等,說明不同時期均出現(xiàn)過倗伯,不能肯定橫北倗伯是《穆天子傳》中的?(或傰)伯后裔。鬼方與隗的關(guān)系仍未搞清楚,說隗與倗是一國兩名,僅僅是李學勤的個人猜測?!甲ⅲ豪顚W勤是著名歷史學家、古文字學家,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主任?!?/p>

從橫北畢姬丈夫墓的俯身葬式及其它方面來看,確有商人遺風,但這并不能推斷出鬼方等結(jié)論。李學勤先生認為在周恭王時期,我結(jié)合《韓憑妻》一文,認為在周康王之后,后續(xù)分析“倗伯”要晚得多。目前難以肯定,不同時期的倗伯、倗仲等屬于同一家族,由銘文也得不出倗伯娶畢氏女的唯一結(jié)論。

二、“倗伯作畢姬寶旅鼎”說明了什么?

金文中的婦名比較復雜,除部分媵器以婦方父姓加女名或排行以外,多是正夫人以夫國名或夫氏冠首,后面為女子之姓。還有一種情況如秦穆公的穆姬,橫北M2158墓的倗姬,這與以夫國或夫氏冠首的情況相似,可算作同一類。

“倗仲作畢媿媵鼎”首先排除是自作器,還存在如下幾種可能性:

1.是媵器(父族嫁女作器)

橫北M1墓主明顯是M2墓主的正妻。按照媵器銘文的常規(guī)格式:夫姓氏在前,女姓在后;或者,父姓在前,后為女名。目前所見,都是正夫人以夫國名或夫氏冠首,后面為女子之姓。還有一種情況如秦穆公的穆姬,橫北M2158墓的倗姬,這與以夫國或夫氏冠首的情況相似,可算作同一類。

(1)姬姓倗伯嫁女給畢氏,格式無問題。這樣,墓主與商朝?(或傰)伯無關(guān)。

(2)媿姓倗伯嫁女給畢氏,應(yīng)稱畢媿,格式不符。

(3)畢姓倗伯嫁女給姬姓男,稱畢姬顛倒了順序。

2.不是媵器(夫為妻作器)

(4)倗伯為畢姓夫人所作,畢姬分別為女國名女姓,有如“齊姜”,格式無問題。

(5)姬姓倗伯為畢姓夫人作器,格式無問題。

(6)畢氏倗伯為非畢國夫人所作,女國名在前,與畢姬不符。

3.不是媵器(他人作器)

(7)倗伯既非M1墓主的父族,也非其丈夫。即M2墓主不是倗伯,M1墓主姬姓,嫁給畢氏。

從以上分析看,根本得不出媿姓倗伯娶畢氏女的唯一結(jié)論。

三、畢姬不是出自畢國

畢姬丈夫葬三鼎,而畢姬葬五鼎顯然與丈夫地位無關(guān)。按《史記》所述“畢氏失封”,這樣又排除畢姬出自畢氏,只有(1)與(7)存在可能。如果真實情況同(1),則倗伯是晉國公族,將女嫁給畢公高后裔。這與M1、M2墓的鼎簋數(shù)量相符,也說明畢公高后裔此時已失封,在晉國卻很受重視,這與畢氏仕晉獲封相符。由于最早挖掘出的是橫北畢姬夫婦墓,專家們發(fā)現(xiàn)有一些商人遺風。畢公高封國主要“授民”是商遺民,橫北M2墓有一些商代葬俗也正常。

《史記·魏世家》:“魏之先,畢公高之後也。畢公高與周同姓。武王之伐紂,而高封於畢,於是為畢姓。其後絕封,為庶人,或在中國,或在夷狄。其苗裔曰畢萬,事晉獻公。”

在介紹畢萬時又寫道:“天子曰兆民,諸侯曰萬民。”

看來,畢萬、韓萬名字是一類的。魏悼子生魏絳,魏絳事晉悼公。“絳”正是倗伯墓所在的絳縣地名。秦末漢初的韓王韓成,號橫陽君,橫陽即橫水之北。韓萬是桓叔少子,桓叔的曾孫是晉獻公,畢萬跟隨晉獻公。在曲沃桓叔這一小宗取代晉國大宗的過程中,韓萬獲封韓國。畢萬稍后封魏國,說明畢氏一族對此也有貢獻,M1墓中的倗伯稱(莊伯稱,即晉武公)銘文也證實了這一點。

我看過幾篇研究畢公高后裔的文章,雖然有人力主畢氏在西周中晚期地位仍很高,但時代、人物都有疑點,扯了半天沒有一條有力證據(jù),只能說明西周晚期的畢氏比較活躍。而且,畢氏來源也不是唯一的,有說任姓畢氏起源更早。

我可以肯定:專家說“畢氏是高等級貴族,媿姓倗伯娶畢氏女”是胡扯。因為,此時“畢公高后裔失封”,無法解釋橫北M1墓陪葬五鼎五簋。把畢姬定在西周早期,既沒有測年證據(jù)又沒有過硬的出土文物證據(jù)。

專家都說“畢媿”是嫁到畢國的媿姓女人,“倗姒”是姒姓虎叔嫁女給倗國(或倗族),那橫北墓的"畢姬"就不是嫁給畢氏的姬姓女子?或者說橫北M2158墓中的倗姬就是倗國姬姓女?類似的還有“伯嬰父作畢姬尊”、“伯夏父作畢姬鼎”,畢氏生女都稱作“畢姬”嗎?嫁出去了也稱畢姬嗎?我是不太相信一些史學專家,考證不嚴密、人云亦云的太多了!以雙重標準解讀“畢姬”,就是自已打臉。

核心證據(jù)是,倗伯稱為畢姬丈夫作器的銘文中有“朕考”,類似于朕文考,這是以娘舅身份代外甥作祭器。為什么倗伯青銅器同時存在于畢姬夫婦墓,這涉及周朝儀禮,以后再述。

諸多矛盾使我意識到,如果重新解釋“倗”字,就有可能消除所有矛盾。

四、說“同姓不婚”很無知

早期研究者,以同姓不婚否定倗伯霸伯墓屬于晉國,因為橫北畢氏所娶晉國女、翼城霸伯所娶燕侯姑均是姬姓,他們壓根兒就不考慮與晉國公族通婚的可能性,于是就搞出了倗伯屬倗國、霸伯墓屬霸國??蛇@樣出現(xiàn)的矛盾更多!

商民有六世可以同姓通婚的習俗,史籍記載的兩周諸侯國也有同姓通婚,僅晉獻公就娶了幾位姬姓女:《左傳》“晉獻公娶于賈,無子。賈,姬姓國也。烝於齊姜。齊姜,武公妾。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又娶二女於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大戎,唐叔子孫別在戎狄者。”還有驪姬,也是姬姓。

這說明,起碼在晉獻公時期,姬姓同姓通婚是很正常的。還可以知道,除了只記女名以外,女稱還有如下幾種情況:一是女子國名加姓,如狐姬、褒姒、齊姜、楊姞;二是女子所嫁國名或夫氏加姓,如媵器中的晉姜、畢媿,鄭穆公的女兒嫁給陳國司馬夏御叔稱夏姬;還有一類,如晉獻公之女嫁給秦穆公為夫人稱穆姬。這三種情況中第二個字都是女子之姓。

現(xiàn)在看來:姬姓畢國女嫁給別的諸侯稱畢姬是可以的,比如夫為妻作器、史籍中某些女人的生稱;姬姓女嫁給畢氏稱畢姬也是正常的。要證畢姬出自畢氏,得先找到當時存在畢國的證據(jù),起碼要越過五鼎五簋這座大山!

仔細看看《左傳》及注疏,還能發(fā)現(xiàn)比同姓通婚更為顛覆傳統(tǒng)認識的內(nèi)容。比如,衛(wèi)宣公烝於夷姜,晉獻公烝於齊姜,(晉)惠公烝於賈君,都是娶父親的妾作妃。楚莊王以夏姬“予連尹襄老,襄老死,其子黑要烝焉”(連尹為楚官職。楚莊王本想娶夏姬,卻被巫臣忽悠了)?!盁A是上淫,皆是淫父之妾,(父妾)故云庶母?!逼鋵?,類似情況在漢唐時期仍然存在,如漢惠帝娶外甥女,李治娶父妃,李隆基娶兒媳。

最后,以兩周常見陪葬品——鬲為例,比較倗伯霸伯墓與晉國墓周王室墓中鬲的相似性。

【附】周代金文中的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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