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柳井:巡回法庭進農村 緝槍治爆顯成效

文章來源:楊柳井鄉(xiāng)黨政辦

作者:李力維 趙云陽

為深入開展緝槍治爆專項行動,增強全民普法守法意識,震懾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的犯罪行為,7月12日,廣南縣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到楊柳井鄉(xiāng)阿用村委會公開審理了一宗非法持有槍支案,并向旁聽群眾詳細講解非法持有槍支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后果,呼吁廣大群眾如有槍支、爆炸危險物品應主動積極上交當?shù)嘏沙鏊瑢λ讲?、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爆炸等危險物品的犯罪行為將依法嚴歷打擊處理。

該案件被告人馮某,59歲,云南省廣南縣人,家住廣南縣楊柳井鄉(xiāng)寶月關村委會。2018年2月7日9時許,廣南縣公安局楊柳井派出所民警在開展麻蕩小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時,發(fā)現(xiàn)被告人馮某家房間板壁上懸掛著一支火藥槍,民警隨即口頭傳喚馮某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處理。經查,被告人馮某對其非法持有槍支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后經文山州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馮某非法持有的槍支是以火藥為動力的自制火藥槍,具有致傷力,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中規(guī)定的槍支。根據該被告人馮某的犯罪情節(jié)、認罪態(tài)度和悔罪表現(xiàn),廣南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馮某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執(zhí)行。

近年來,楊柳井鄉(xiāng)緊緊圍繞緝槍治爆專項行動要求,認真開展緝槍治爆大排查,全面鏟除源頭隱患,強力推進緝槍治爆大追繳,堅決收繳非法槍爆物品,嚴打涉槍涉爆違法犯罪,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統(tǒng)一思想,強化責任。按照“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分級負責、分片包干、責任到人、整體聯(lián)動”的要求,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層層簽訂責任書,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qū),全方位、全覆蓋。

二是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始終把宣傳工作貫穿于緝槍治爆專項行動始終,充分調動派出所、綜治辦和10個村力量,全方位、多角度宣傳非法持有、私存槍爆物品的危害性,切實增強群眾的法律意識,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戶曉。

三是突出重點、精準發(fā)力。組織人員對重點村寨和危險物品使用場所進行集中清查收繳,做到“應收必收,應繳必繳”,最大限度的減少社會存量,消除隱患,堅決遏制涉槍涉爆案件的發(fā)生。

2018年以來,共收繳槍支8支、炸藥1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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