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85處建筑入圍潮州第三批歷史建筑名單!快看有你的“老厝”嗎?

1月2日,記者從潮州市人民政府官網(wǎng)獲悉,為進一步加強潮州市歷史建筑保護管理,更好傳承歷史文化,潮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公告,發(fā)布第三批歷史建筑名單,同仁里4號馬氏篤敬堂等85處建筑入圍。截至目前,潮州歷史建筑入圍數(shù)量達到171處。

公告指出,各歷史建筑屬地政府(管委會)、各相關單位應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zhèn)名村保護條例》和《潮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加強對歷史建筑的保護、管理和宣傳,共同做好潮州市歷史文化資源保護相關工作。

第三批歷史建筑名單如下:

新聞知多D:

什么樣的“老厝”可能會被評為歷史建筑?

根據(jù)《潮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第十八條規(guī)定,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建成四十年以上且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也未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建筑物、構筑物,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市、縣(區(qū))人民政府確定為歷史建筑:

(一)建筑樣式、施工工藝和工程技術具有建筑藝術特色和科學研究價值,且建筑構造、布局基本完整的;

(二)充分反映潮州本土地域建筑特點或外來地域建筑特點鮮明的;

(三)重大歷史事件的載體,或在潮州市城市及各行業(yè)發(fā)展史上具歷史代表意義,能反映時代特點的建筑物、構筑物,且建筑構造、布局基本完整的;

(四)具有代表性的工業(yè)遺產(chǎn)建筑、行業(yè)建筑以及宗教和宗族信仰場所;

(五)位于文物保護單位周邊,作為與文物本體相關的環(huán)境要素的,或者與傳統(tǒng)建筑(群落)連續(xù)成片的;

(六)與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保護和傳承直接相關的建筑物、構筑物。

建成三十年以上、不足四十年,但符合前款規(guī)定條件之一,具有特殊歷史、文化、紀念或者教育意義的建筑物、構筑物,也可以確認為歷史建筑。建筑物、構筑物確定為歷史建筑之前,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文物主管部門征求公眾和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代管人的意見,并組織專家論證。

來源:潮州政府網(wǎng)、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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